【新聞轉發】檢察官:雙偵查主體須修法 現實面未必不可

新聞轉發
2023/07/13 05:30
〔記者吳政峰/台北報導〕「台灣公民人權聯盟」昨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,呼籲刑案交由警察偵辦,再移請檢察官決定是否起訴並負責法庭攻防。兩者分工合作。檢方人士表示,我國法定檢察官為偵查主體,若要採行檢警並立的雙偵查主體,除了修法,還要考慮是否會回到「警察國家」的質疑,但就現實面而言未必不可,建議可先從目前海量的詐欺案件討論。
 
但須化解警察國家的質疑
 
資深檢察官認為,巨量詐欺案件造成司法龐大負擔,若要採雙偵查主體,請檢察官釋放案源改交警方,初期可從詐欺案著手,待警方累積足夠辦案經驗,能做符合法律判斷,此時可授權警察機關單獨偵查,再交檢方決定是否起訴。
檢方認為,內部也有贊成授權警方偵查的聲音,惟此事涉及修法,非小工程;另因台灣走過威權時代,若要再授權警察單獨偵查,如何化解人民疑慮亦是一項課題。
至於民團建議一審敗訴,除非有重大理由否則不得上訴,檢方認為目前刑事訴訟法已規定,上訴不附理由法官應裁定駁回,上訴無理由以判決駁回,而檢察官也須注意對被告有利、不利的事證,故這部分的建議有無必要性,有待討論。

 

新聞來源–自由時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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