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最新消息】112年警專42期預估錄取率、複試準備秘訣

公告本校專科警員班第42期正期學生組新生入學考試初試(筆試)合格考生榜單

公告日期:112年6月8日

一、本校112學年度專科警員班第42期正期組招生考試初試(筆試)合格人員名單(如附件)。

二、初試合格榜單依照橫式公文書寫格式、印製方向印製,先由左至右、再由上至下為原則,印製順序為正取生依准考證號碼排序,備取生依名次排序。

三、初試(筆試)合格考生名單內有「*」符號者,為原住民加分之考生,各組備取生名單內列有「*」符號者,需俟各組原住民因加分而達最低錄取分數之正取生名額出缺時,始能依加分後成績排名順序遞補;若各組原住民因加分而達最低錄取分數之正取生無缺額時,則比照一般考生以原始(不加分)成績順序排名遞補。

四、成績單寄發時間:

  (一)初試合格考生:本校於112年6月9日起以考生網路報名時所填之通訊地址掛號個別郵寄「成績單」1張「複試通知單」1張「複試注意事項、複試自我檢查表」1張「複試體檢表」1張及「體檢指定醫院」1張等資料,通知至本校參加複試。

 (二)未達初試合格標準考生部分:112年6月9日起以平信寄發「成績單」。

五、初試合格考生參加複試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

 (一)複試日期:112年7月3日至7日(依照組別、名次分梯次另行通知)。

 (二)複試地點:本校大禮堂。

 (三)初試合格考生應於複試日之前(至少前10至14日以上),攜帶本校寄發之「招生複試體格檢查表」至本校指定受檢醫院接受體格檢查(費用由考生自行負擔)。

 (四)初試合格考生應按照本校複試通知單規定之時間,親自攜帶身分證、學歷證件及指定受檢醫院檢查完成之「招生複試體格檢查表」(其檢查日期僅限本校複試日前90天內有效)、特種身分考生證件正本等各項規定證件與物品報到,並參加複試(複試當日辦理體能測驗、口試、體檢現場檢查及審查指定醫院檢查完成之體格檢查表)。未攜帶各項規定證件與物品報到或逾期者,取消複試資格。

  ( 五 )為避免體格檢查疑義,請考生詳閱複試體格檢查表背面標準說明,務必詳細自行檢視,不要有漏填、漏勾情形,複試日將依招生簡章規定審查,若有檢查項目不完全、欠缺檢查結果等情形,視為體檢不合格。

六、若有疑問,請洽本校招生專線

    02-22396161、02-22396363

警專42期複試注意事項

◆ 依複試通知單之顏色安排複試時間。
◆ 複試應攜帶證件物品為何?
   

(1)複試通知單及2吋照片2張。(複試通知單表格內容,請先行用藍、黑色筆以正楷填寫,並貼妥身分證影印本,字跡請勿潦草)。

(2)國民身分證正本(影印本不採認)。

(3)高中(職)或以上學校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件正本、影本各1份(若畢業證書遺失,請先向原畢業學校申請畢業證明書),須現場驗正本、收繳影本,請事先影印

(4)至指定醫院檢查完成之「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專科警員班第42期正期學生組招生複試體格檢查表」 (含靜態心電圖報告,無論正常或異常)。

(5)請穿著或攜帶運動短褲及輕便衣服(體能測驗時須換穿),未穿著或攜帶之考生,使用本校備用運動短褲。

(6)特種身分考生須另攜帶:

◎以退伍軍人身分加分考生:「退伍令正本」。

以原住民身分加分考生:「戶口名簿正本」或「戶籍謄本正本」

以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身分加分考生:「戶口名簿正本」或「戶籍謄本正本」,另需攜帶「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正本」

◎以因公死亡子警察(消防、海巡)子女身分加分考生:「銓敘部或權責機關審定函正本」及「全戶戶籍謄本正本」。

備註:請參加複試考生應詳閱本校掛號郵寄之信件資料。

警專42期榜單

資訊來源:警察專科學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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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專42期預估錄取率

警專42期預估錄取人數:

-甲組-
男生:預估備取至270人
女生:預估備取至42人

-乙組-
男生:預估備取至190人
女生:預估備取至39人

以上僅為參考往年備取人數及社會環境因素所作之預估值,準確備取人數依警察專科學校公告為主。

警專42期錄取分數

資訊來源:警察專科學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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