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最新公告】112年司法、移民、調查局各等別考試暫定需用名額

112司法特考移民特考調查局特考暫定需用名額
      考試院院會今(13)日通過,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、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、海岸巡防人員、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及112年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等5項考試第一試將於112年8月12日(星期六)至14日(星期一)舉行。
除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僅設臺北考區外,餘分設臺北、臺中、臺南、高雄、花蓮、臺東等6考區;第二試體能測驗及第二、第三試口試,僅於臺北考區舉行。
 
考試院說明,本5項考試等別、類科組別及暫定需用名額如下:
(一)司法人員特考:
      • 三等考試設公證人等15類科137名
      • 四等考試設法院書記官等7類科542名
      • 五等考試設錄事等2類科83名
      • 合計762名。
(二)調查人員特考:
      • 三等考試設調查工作組等15組別,合計118名。
(三)海巡人員特考:
      • 三等考試設海巡行政等2科別26名
      • 四等考試設海洋巡護科航海組10名
      • 合計36名。
(四)移民行政人員特考:
      • 二等考試、三等考試及四等考試均設移民行政類科
      • 暫定需用名額分別為4名、46名及10名
      • 合計60名。
(五)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,設高等法院以下各法院之法官、高等行政法院之法官,以及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之法官等3院級,該考試及格者,僅取得參加由考試院委託司法院依法官法第7條辦理之法官遴選之資格。
有關本5項考試應考資格、應試科目、試題題型、成績計算、體格檢查及標準等,分別依照各該考試規則等規定辦理,相關規定將載明於應考須知。各類科組別需用名額情形,將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另行公告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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