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正「警察人員進修及深造教育實施辦法」 03/17/2023 / 修正「警察人員進修及深造教育實施辦法」第四條及第六條附表 警察人員進修及深造教育實施辦法第四條修正條文第 四 條 深造教育除中央警察大學各研究所依教育法令辦理外,其區分及期間如下:一、警正班:六個月以下。二、警監班:六個月以下。三、研究班:六個月以下。 檔案下載: 警察人員進修及深造教育實施辦法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點我報名113年度超早鳥優惠課程 警大研究所課程介紹 警特三等課程介紹 更多警察進修課程 點我看更多法令修正 LINE社群連結 Facebook Line Instagram Youtube 相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