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先很榮幸第一次考升官等考試就上榜,雖然本身就在準備三等考試就有打一些底子,但其實我是選擇報考刑事警察學系,對於警察勤務及行政法,其實都只摸到皮毛罷了,總歸一句,考試比的是同樣的時間,你如何將它的效率最大化,還有考績分數有沒有算進去來分配你的讀書強度及時間,也謝謝高見的師資及書籍,以下是一些我本人準備考試的心理及實際面:
一、刑法與刑事訴訟法:
將重要的強制處分、證據及辯護人章節弄懂後,請再往外到偵查程序等;而刑法總則1~30條弄懂,分則就容易許多,申論必須練習寫過,減少考場反應的時間,搭配教科書。
二、警察法規:
以選擇模式出題,除了刷考古題外,這次也比以往難,其實把徐主任的書裡面題目都弄懂,即足以應付。
三、行政法:
這科看似廣如海,但你必須優先讀跟警察法規打上邊的部分,而徐主任的書裡面都有提到,當我以為我只摸到皮毛時,那些卻是考試的重點,所以考試真的不要跟他賭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