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文:
基本上只有背公文,有餘力者再多練習一些選擇題的考古題。
法學知識與英文:
英文吃老本;法學知識則除了民法,另外把公司法、勞基法、性別工作平等法、勞保條例、消保法、著作權法及全民健康保險法的條文看過幾次;憲法部分就複習高見講義,再上網自行閱讀憲判字的內容。
警察勤務:
除了背完警察勤務條例,考前一晚有瀏覽過之前準備警察學的筆記,複習一些理論(例如勤務組織及勤務運作的原理)的標題,剛好在今年的考試非常受用。
警察法規:
看過阿摩的考古題後,除了高見講義,主要著墨於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。
刑法與刑訴:
沒準備。強烈建議要把這科列為首要準備的科目,因為有準備的人,這科就能贏別人至少30分。
行政法:
這科範圍很廣,行政程序法、行政訴訟法、行政罰法、行政執行法、訴願法及國賠法的條文是基本的,再看其他國考的考古題加強不足的部分。
雖然不管在何處,無論何人,見面都說升官等沒什麼難度,個人也確實沒花太多心力,但真正應試才發現還是需要認真準備,若非有先前多年準備考試的記憶為底,再加上高見講義的內容,恐怕也沒辦法上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