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民法官上路 各項制度大公開 01/02/2023 / 上一張 下一張 圖片可向右滑動 誰能擔任國民法官?三種資格,六種不能國民參與審判的目的,就是希望判決能夠更貼近民意。1.年滿23歲,2.且在地方法院轄區連續居住滿4個月以上,3.有高中職畢業以上學歷的我國國民。審理期間還可以請公假,出庭日領3000元 !六種不能:1.自身因素 : 現涉刑案未滿一定期間、或被褫奪公權者。2.身心因素: 因心智狀態不能或較難與他人溝通,而受到法院監護或輔助宣告。3.教育門檻: 未完成國民教育者。4.案件有關: 與本案或本案被告、被害人有一定關係者。5.不能公平: 有事證難以公平審判的人等。6.職業因素: 具有法政軍警等特殊職業背景的人等。國民法官怎麼選?1.符合上述三種資格(初選),2.地方政府會在組成審核小組並排除「不符法定資格」的情形者,接著法院通知合格之國民,次年度可能擔任國民法官。(複選民冊出爐)3.法院受理案件後,從複選名冊中隨機抽選一定數量之候選國民法官。通知選任期日到庭(表明不具資格或有正當理由拒絕參與者,可不到庭)。4.綜合以上 國民法官產生國民法官受到的保障有哪些呢?國民法官參與審理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,不受任何干涉,除法律另有規定外,職權與法官相同。國民法官參與審理給予公假,雇主不能做出任何職務上的不利處分。並按照到庭日數,給予日費、旅費、相關必要費用。擔任國民法官者任何人不得揭露國民法官、備位國民法官、候選國民法官的個人資料;(結束審理工作後,若願意告訴別人當過國民法官,沒有觸法問題,但是還是不能揭露其他國民法官的身分資料,因為其他國民法官並沒有授權可以揭露身分。)對國民法官犯罪,加重其刑二分之一。除此之外若向國民法官行賄,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。 國民法官要做什麼事?審理 : 國民法官需與法官一起坐在法檯上,全程參與審判程序。詢問 : 可以補充訊問或詢問被告、被害人、證人、鑑定人。定罪 : 與法官共同決定有沒有罪、應判何罪。量刑 : 與法官共同決定有罪時的刑度輕重。但並非任何案件都能做審理可參與審理的案件: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(如強盜強制性交)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之罪(如酒駕致死)除外:少年刑事案件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怎麼形成判決?沒有國民法官與法官雙方的同意,不能判一個人有罪。審判共有9人:6位國民法官 + 3位法官。有罪要有6票以上同意,國民法官與法官雙方都要有同意票。 判重?判輕?如何決定?量刑(死刑以外):要有5票以上同意死刑:要有6票以上同意以上國民法官與法官雙方都要有同意票。 參考資料 : 司法院 你嚮往從事法律相關工作嗎? 了解司法特考課程 LINE社群連結 FACEBOOK粉絲專頁 LINE官方帳號 Instagram官方帳號 相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