應考資格
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者。
考試科目
(一)共通科目:
國文
公民與英文
(二)專業科目:
基本電學大意
機械原理大意
體格檢查標準 & 體能測驗
應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為體格檢查不合格:
視力:任一眼斜視或任一眼矯正視力未達1.0(裸視力達0.8者,無須矯正視力)。
聽力:兩耳純聽力平均值超過40分貝。
血壓:收縮壓持續超過140毫米水銀柱(mm.Hg),舒張壓持續超過90毫米水銀柱(mm.Hg)。
握力:任一手握力未達35公斤。
辨色力:色盲。
四肢:(一)手臂不能伸曲自如或兩手伸臂不能環繞正常。
(二)雙下肢明顯不能蹲下起立或原地起跳明顯不能自如。
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。
經教學醫院證明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違常,致不堪勝任職務。
其他重症疾患,無法治癒,致不堪勝任職務。
心肺耐力測驗,以1200公尺跑走測驗之,其及格標準
男性應考人為5分50秒以內
女性應考人為6分20秒以內
薪資待遇
約34,000元。
工作內容
辦理動力車、客貨車之維修、事故搶修、設備維護、物 料管理、加油加砂、運轉整備、號誌工作、工場內外清潔等現場工作。
配合司機員班甄選,並經適性測驗合格後參加培訓,擔 任動力車乘務員工作。
現場工作不分性別,須依業務需要擔任輪勤、輪班等工作。
報名簡章